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1款、第19条第2款规定,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补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对出资义务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限制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第17条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解除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清偿公司债务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公司清算时缴足出资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出资不实怎么维权?
  
  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如果股东需要开出资证明的话,就得到工商部门去办理,一般只要股东有履行出资义务,工商局都会给开具出资证明的。另外就是股东如果出资不实的话,股东本人得承担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这种行为也会影响到公司。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一、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依法解散,于年月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由全体合伙......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

·公司黑户股东受影响吗
      受影响。公司如果是在对外承担债务的情况下黑户或被例如经营异常名单进而被吊销的,且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没有及时清算的,股东将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费用是保险公司出吗?
      司法鉴定费用是保险公司出吗?很多朋友都在咨询这个问题。如果在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肇事车已经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且不计免赔等其他一些保险,那如果出了事故去司法鉴定伤残等级......

·隐名股东实质说法是什么?
      隐名股东实质说法是什么?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

·公司没签合同会进行怎样的赔偿
      公司没签合同会进行怎样的赔偿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国家能有这样的发展局面不仅依靠的是我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