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继续履行。其构成要件下:(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房东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房屋租赁合同还不到期的就单方面的解除租赁合同,除非是这套房子现在要被政府部门拆迁等诸如此类的情形,不可抗力因素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房东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想要买房,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水比较深,同时房产涉及到的价款也很大,因此作为购房者应该先了解清楚其中的各个环节之后,再实际购房。那您知道通常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大多数的人在生活中购买房产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但是贷款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顺利办理下来的,那么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一)买房无法贷款......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租房纠纷。其实租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无外乎于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有一些问题没有在协议当中具体的交......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一、夫妻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到孩子的名下吗??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

·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双方往往有共同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您都知道在离婚时可以将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过户操作,那么对未离婚的夫妇来说,如果有房产过户的需求,能不能......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