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一、判决不允许离婚可以上诉吗?
  
    法院决定不离婚的离婚案件可以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因此,如果任何一方拒绝接受判决,可以书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将在收到判决后第二天起的15日内提出上诉。该裁决将在收到后的第二天起10天内提出上诉。上诉后,如果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决定离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起解决;如果调解失败,将被送回重审。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二、法院不允许离婚有什么情况
  
    1.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的,被告人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上的矛盾。夫妻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破裂,调解和好无效后,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被解雇和失业的雇员,另一方因为对方被解雇,经济困难而申请离婚,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经判决不准离婚。
  
    3.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强烈反对离婚并拒绝离婚的,经判决不准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军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5.如果是现役军人向非军人的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当事人双方是现役军人离婚纠纷的,应当按照一般规定处理。
  
    三、不允许离婚又起诉怎么办?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3.女方按照计划生育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条)。
  
    如果初审法院判定丈夫和妻子不准离婚,那么他们可以在15天内依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如果二审法院判定丈夫和妻子不允许离婚,那么由于判决自决定之日起生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上诉。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经过一审法院的判决后,不要很快与他人结婚,否则很容易构成重婚。
  
  

·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就离婚诉讼来看,这其实就是要打离婚官司了,而在具体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事项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起诉时要......

·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宝宝的出生对父母而言是天大的喜事,而如果超生超育就会被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通俗来讲的超生费。我国各省市对于超生费均有不同规定与政策,那么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呢?......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实施条例之前对于事实婚姻已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怎么分辨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
      实践中,同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有些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然而有的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这就让很多人不能理解了,其实如果可以准确的区分开事实婚姻与同居......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时需要遵守以下的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

·一、拒付抚养费会被判刑吗,怎么惩罚?
      一、拒付抚养费会被判刑吗,怎么惩罚?拒付抚养费不会被判刑,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者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