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吗?

工伤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吗?
  
  一、工伤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吗?
  
  工伤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但是必须要先由鉴定伤残等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下来之后,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一般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申请工伤待遇,待工伤保险基金审核之后,就会收到伤残待遇的。
  
  工伤里面没有残疾赔偿金这一项目,残疾赔偿金是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中的赔偿项,如果在工伤后被认定工伤的伤残,工伤的伤残对应有个有点类似的叫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外其他的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另外如果一致四级工伤残疾则还有伤残津贴。
  
  二、法律规范对伤残赔偿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那些鉴定为工伤,但是却没有致残的,并不能获得残疾赔偿金。若是致残确定了残疾等级的,残疾赔偿金的支付需要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职员在受伤之后,具体可以获得的残疾赔偿金需要根据职员的伤残等级,正常上班时的薪资来确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企业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内容
      企业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内容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2、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一、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违约金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

·职工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职工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享受带薪休年假是每位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正常权利,很多人对年休假期间薪酬工资待遇问题都是一知半解的状态,其中不乏已经工作多年享受过多年年休假权利的劳动者。那么究竟......

·出院后多久做工伤认定?
      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需要先对受伤职工进行治疗,在差不多的时候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这就有人问了,一般在出院后多久做工伤认定呢?对于工伤认定的时间问题......

·劳动关系客体是指什么?
      员工在企业工作,获得企业发放的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劳动关系中包括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我国法律中,构成劳动关系的要件包括了劳动......

·被辞退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是有一定的范围的,不属于该范围之内的案件仲裁机构不会受理。而在劳动纠纷中,如果是劳动者被辞退能不能申请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