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近亲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婚姻无效

近亲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婚姻无效
  
  我们都知道近亲是法律禁止结婚的,不过有些人并不知道从而发生近亲结婚的事实。当事人在了解到近亲不可以结婚后,往往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办。其实不必慌张,无效婚姻是可以申请宣告的,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民政部门是没有权利宣布婚姻无效。
  
  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没有直接规定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以下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可见,无效婚姻虽然是“自始无效”,但并非“当然无效”,一定的宣告程序是必须的。
  
  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由谁进行,有的文献说既可以由法院进行,又可以由民政机关进行。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该条例已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该条例没有赋予民政机关以宣告婚姻无效的任何权力。
  
  实际上,在这个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民政部门就考虑到与上文所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行衔接,由于婚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无效婚姻由人民法院受理是比较适当的。因此,《婚姻登记条例》没有规定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无效婚姻。
  
  因而,就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而言,无效婚姻的宣告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如果当事人近亲结婚想要宣告婚姻无效最好可以找个近亲结婚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父母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此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并且需要约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方法。在现实......

·办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这三种情况分别是:(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重婚罪怎么受理?
      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告对方重婚犯罪。但是这个重婚罪怎么受理呢?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法律规定自......

·法律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
      《婚姻法》中就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分为了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在禁止条件里面主要是两种,包括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那究竟患有哪些疾病......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

·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是人生大事,但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因为生活的不检点或者不重视,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婚姻破裂后就容易遇上离婚的一些财产纠纷,随着感情的破裂,财产的纠纷就很容易出现矛盾,一方出......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

·婚后与父母财产分割是否有关?
      婚后与父母财产分割是否有关?无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