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
  
  当然可以,但是承担全责就要承担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此连带的就是扣分和行政处罚。
  
  交通法规规定的全责情况有: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出了交通事故承担全责就是承担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此连带的可能会扣分或者行政处罚。
  
  二、交通事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三、交通事故鉴定费用有哪些
  
  鉴定人先垫付,由责任方最后承担。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最快的就是进行责任的划分,因为划分了责任之后,事故导致的损失才有对应的人予以承担,划分好责任之后,由各自的责任大小比例对于造成的损失进行承担,一般保险公司会承担一部分。
  
  
  

·交通事故律师聘请要注意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若当事人不清楚应该怎样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话,建议此时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而交通事故律师聘请也有一定的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

·说到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具体该如何打官司外,还要知
      说到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具体该如何打官司外,还要知道打官司要多久。官司拖的越长,对当事人来讲就容易发生变数,会造成不利的后果。那到底交通事故打官司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
      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已变得经越来越常见,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一般是由我们所投保的别的车险的保险公司代为收取。那么你知道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吗?它......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中有一种是双方各半的,即同等责任,但在这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中有一种是双方各半的,即同等责任,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交通事故不一定就是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因此实际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也不太一样。那究竟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自己摔伤算吗?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自己摔伤算吗?交通事故当事人自己摔伤不算,因为在审理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也明确的规定了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必须是由于他人的一些具体的行为所导致的伤害,......

·交房晚了违约金怎么算
      一般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