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离婚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就会导致离婚,那么当夫妻离婚后,肯定避免不了会对夫妻共同的债务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理,这时候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夫妻离婚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 比如: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
  合;在连带责任保证中,
  保证人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负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
  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租赁合同约定由房客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直接向房客收取,但业主要承担连带责任;司机肇事,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简言之,连带责任是按份责任的对称。它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负责履行清偿同一债务的行为。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在范围上,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离婚后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法避免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或归一方全部承担。这种协议约定是有效的,也是法律所认可的。但是,夫妻间协议的约定只对协议中的夫妻双方产生效力,不能约束第三人。除非第三人明知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针对夫妻离婚后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的问题,就是夫妻在连带责任中任何一人只要违反了相应的法律义务时,其反应的后果都是必须要负全部的责任,其次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等几个范围。以上的内容是的我们就离婚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的解答。
  
  
  

·欠条起诉状范本,欠条起诉状怎么写
      欠条起诉状范本,欠条起诉状怎么写欠条纠纷属于债务纠纷中的一种,要是将该纠纷诉诸法律的话,此时需要原告方提供一份起诉状,那么欠条起诉状该怎么来写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带来欠条起诉状范本......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一、中学生借高利贷的情况多么?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

·只有借条无转账凭证怎么办
      只有借条无转账凭证怎么办一、只有借条无转账凭证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

·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中没有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进行规定,只是对债权特例的收入、存款的执行措施进行了规定,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过程比较麻烦。那么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
      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一、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对续借事宜协商一致即可。借条到期本息还清应销毁借条,如果续借应重新写借条。续借时需注意以......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一、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在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具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有下列......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一、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借款方:身份证号码: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