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吗?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吗?
  
  一、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吗?
  
  婚前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范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还是比较明显的。
  
  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后产权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债,那么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
  
  3、婚前夫妻共同购房。如果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能显示房产属于两人共有,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名下,默认为对子女的赠送,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必要的,因为即使在结婚后男女双方不办理离婚手续,配偶一方不得私自处分共同财产,不得侵犯对方的个人财产。若是违反了这些规定,无疑是会影响夫妻间的感情的。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不受。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

·婚前体检出结果时间需要多久
      婚前体检出结果时间需要多久  一、婚前体检出结果时间  1、在了解婚检结果多长时间可以拿到之前,我们需要先对婚前检查的项目进行了解。婚检首先是询问病史,医生回你的爱人和过去的病历......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成为了普遍的现象。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并规定了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离婚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新婚姻法彩礼退还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国《民法典》并未对彩礼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但参见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可知,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将彩......

·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可以迁回她老家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可以迁回她老家吗可以,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你们双方的户口性质不同的话,就不能,......

·双方同意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婚姻中,一对夫妻感情确破裂是可以进行解除婚姻关系的。现今社会,离婚的人数比以往明显增加了很多。在一对夫妻经过协商,双方都同意离婚,和平分手的时候,却往往因为小孩抚养权的问题而僵持......

·离婚请求返还婚前个人财产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离婚请求返还婚前个人财产是属于合法的吗?合法的;对于婚前个人存款,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不需要公证或协议,都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财......

·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随着目前离婚率的增加,很多家庭为了明确双方各自财产的归属,在结婚前会对双方财产进行一个公证,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判定,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由于多数夫妻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并不了解,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