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条上加永远有效是不是就永远都有效?

借条上加永远有效是不是就永远都有效?借条不是永远有效,即使加上永远也是不可以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借条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民间借贷借条成立条件:1,签订主体合法及行为人具有相应zhi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利息约定过高,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4,合同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借务人来进行书写,而对于写借条的方式虽说没有统一性但也需要按法律的规定的条款来进行书写,在写完了借条之后就需要写上还款的日期,而且借条不是永久性的有效,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那么就需要在三年之内向法院提起。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

·如果欠债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债无力偿还该怎么办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务人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

·被判了拘役需要罚款吗?
      一、被判了拘役需要罚款吗?被判了拘役还是需要缴纳罚款的,因为拘役和罚款都是法律的处罚方式,不能互相代替。1、判决书判处罚金的,应当缴纳。对于被告人无力承担的,可以申请法院延期或者减免......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一、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各项贷款年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存款算遗产吗?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

·借款中的利息约定不清楚要怎么办
      借款中的利息约定不清楚要怎么办一、借款中的利息约定不清楚要怎么办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一、直接了解,当面追债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了解的问清楚,当面提出。这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