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吗?

一、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吗?
  
  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放弃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提交材料的介绍,并附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三、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不管是因为遗嘱还是法定继承的原因,或者遗产的继承权之后,若是并不想继承遗产的,都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来放弃遗产的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放弃,之后若是想有继承,就必须要获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否则就不能参与遗产的分配活动了。
  
  

·借条需要在场证明人吗?
      借条需要在场证明人吗?借条并不一定要证明人在场,这并非借条有效的必要条件,但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除非特别约定......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如果对方实在无力承担的,可以减少支付......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写申诉书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道对方举债的,申诉书可以载明自己并不知道对谁欠债,并且不知道举债的款项用途,如果能举证不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 债务条款的解读有哪些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条款的解读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解释规定和补充说明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

·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协议应该怎么写?
      相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的纠纷其实是很常见的。在遇到这类纠纷中,如果遇到无诚信的人或者是很难处理的纠纷。债权人是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的。所以一开始就要有一个合约意识。那么......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离婚怎么清偿债务?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离婚怎么清偿债务?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重要的事,做为一个家庭的解体,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显然是无法回避的。那离婚时债务如何承担呢?实践中,很多人都曾......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先找对方要,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持证据到法院起诉债务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