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欠钱法院判了后还不还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开始时,人民法院通知案件的被执行人,如被执行人没有异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房屋、车辆等有价值财产进行拍卖、没收、抵扣等方式,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保护公民的债权权益。
  
  
  

·佳木斯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佳木斯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约定利息与实际利息严重不符。因为在贷款前你已经把合同签了,但是贷款后才发现实际利息要比约定利息高太多。2、办理抵押贷款的公司倒闭,保证金、房产证都拿不回来......

·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上限,以往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一、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一、何为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

·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一、公司债券哪里买自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债券市场的规则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由之前的上市公司扩......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

·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债权债务抵销生效的条件主要是双方当事人是互负债务并且互相债权的关系,在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况下,给付的种类是相同的,还有就是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