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一、经济仲裁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一)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
  
  5、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民事诉讼符合规定可缓、减、免交诉讼费。
  
  (二)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1)仲裁范围上,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经济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以及非平等主体间的行政争议纠纷。
  
  (2)管辖范围方面,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经济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3)与诉讼的关系上,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纠纷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经济仲裁则采取自愿原则,实行或诉或裁的规则,在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存在之前提下,法院不得受理。
  
  (4)在仲裁的申请方面,劳动仲裁的申请不以事先在合同中有仲裁的协议,或是争议发生后达成仲裁的书面协议为条件;经济仲裁的申请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5)仲裁裁决的效力方面,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故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
  
  二、劳动仲裁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不同类型的纠纷发生之后,是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一般来说,纠纷发生后若是不能协商解决,都是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的,但是劳动纠纷必须要先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经过裁决之后,才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寻求司法救济。
  
  
  
  
  
  

·工伤鉴定期间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
      工伤鉴定期间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擅自离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十分恶劣的,对此,我们也是有很多的相关的政策的。那么,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我们是该如何进行计算呢?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的......

·一、法律规定聘请律师有哪些费用?
      一、法律规定聘请律师有哪些费用?1、用于换取律师劳动的律师代理费。除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以外,聘请律师肯定是要支付律师代理费的,这个费用实际是用来给律师代理工作的对价。律师收取代理费有与......

·受工伤住院了公司应该请护工吗
      受工伤住院了公司应该请护工吗?理论上公司应该请护工,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

·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的心智往往不太成熟,所以,国家规定,相关的用人单位是可以雇佣童工的。关于这一点,我国的相关法规是有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拖欠工资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
      拖欠工资近些年成了国家法律援助的重点,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相关企业的不作为,社会上任何一位工作人员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确保他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的岗位;除了岗位,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一、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