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要求我拿着借条让他拍照但没有出借行为借条是否有效

要求我拿着借条让他拍照但没有出借行为借条是否有效?之恶有借条没有出借行为的借条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合同的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条件,故出借人除了需要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外,还需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给借款人。二、债务纠纷的答辩状应该怎么写?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六十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六百六十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官在审理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债权人根本就没有办法提供有出借行为的相关证据,法院是肯定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的,所以汇款凭证在债务纠纷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把钱借给对方的,借条肯定是无效的。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

·妨害民事诉讼罚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这个在现实生活中非常的常见,我们国家对于法院的设定有分四个层次,最低层次的就是基层法院,一般都是管辖村镇以及城市社区类的简单案件,还有就是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

·滨州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滨州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一,案情摘要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原告胡某某等109名民工为珠海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明业建筑公司)承建的滨州市滨魏高层一期住宅楼工程提供劳务,施工期间......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一、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

·银行逾期贷款罚息具体是多少
      银行逾期贷款罚息具体是多少一、银行逾期贷款罚息具体是多少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什么是逾期贷款?逾期贷款有哪些规定?逾期贷款的罚息是如何计算出......

·担保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么?
      担保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么?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如何量刑?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如何量刑?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一、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