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个人借款借条有证明人可以吗

个人借款借条有证明人可以吗
  
  一、个人借款借条有证明人可以吗
  
  至于是否需要证明人,这不是借款欠条生效的要件。因此,写不写都可以。
  
  1、 要合法。
  
  2、 除签名外,如果数额较大最好有当事双方手印。
  
  3 、写明还款期限比较保险。
  
  4 、应当写明未按期还款时,借款人应当有赔偿额外金额等惩罚约束条款。
  
  5 、写明借款人,债权人,借款时间,数额等明细。
  
  二、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一)、借钱给他人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即要求借款人打欠条。
  
  也许有人说,借钱出去,当然有欠条了。其实,现实中,很多人因碍于亲威、朋友、同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打欠条。如何处理人情世故问题呢?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出借人确有个人原因不愿意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凭证,可以考虑以下途经:
  
  1、通过银行转账。
  
  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将自己名下的账号款项转到借款人名下的账户,那么这个记录将被银行记录。如果产生纠纷,那么出借人很容易通过银行打“账户流水”的方式收集书面凭证,用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另外,万一借款人遗失了欠条的重要凭证,也可以通过到银行打单的方式收集凭证。
  
  2、录音取证。
  
  钱是通过现金方式借出去了,借款人又没说不还,还款日期没有着落。怎么办?这个时候,出借人手上没有欠条凭证的话,应当考虑录音了。在纠纷没有发生前,出借人通过电话催促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很容易在电话里承诺借贷关系。这样,出借人就取得了第一手证据材料。
  
  (二)、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
  
  1、如果出借币种不是人民币,则必须注明出借币种,如美元、港币。不注明币种的,均视为币种为人民币。
  
  2、出借日期是证明借款时间的重要要素之一。
  
  3、还款日期是计算利息、计算诉讼时效的重要要素。如无还款日期且无约定利息,则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
  
  特别提示:一旦约定了还款日期,出借人必须注意收集在还款日期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如两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借款人书面承认借款事实、确认还款计划等。如出借人无前述证据,则两年诉讼时效一过,欠条变成“裸债权”,即这种债权将面临不被法院支持、保护的风险。
  
  4、利息必须明确约定,但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上文,如无利息约定,出借人不能计算利息,但约定了利息应当参照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
  
  在把钱借给被人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如果没有借条或者是有转账凭证或者是证人,也可以,但是为了避免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借钱给别人一定要写借条,并且要符合借条的法律格式。
  
  ?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承诺。它属于长期负债。其特点是期限长......

·男朋友欠钱三年不还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多久失效?男朋友欠钱三年不还此时只能是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也可以起诉,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

·债务人没钱欠钱不还怎么办2023
      债务人没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 债务条款的解读有哪些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条款的解读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解释规定和补充说明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

·抵押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抵押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一、抵押消费贷款抵押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已经合法拥有的、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资金信贷方式。该款项可用于各......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

·结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
      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

·催收公告能否激活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但当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