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的话,可以不需要进行赔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郑与广告公司的主要争议焦点也在于此。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作为劳动者的员工应注意事项有:
  
  1、自己提出解除动议,无经济补偿金,因此慎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辞职信”;
  
  2、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工资结算等事项;
  
  3、尽量避免解除协议和补偿协议的分离;
  
  4、以单位的书面解除通知为解除日,以确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并确保在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或解除协议之前应当正常出勤。
  
  第一种情况就是,员工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自愿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第二种情况就是员工个人单方面的提出和公司解约,是因为公司向员工施加了各种各样的压力,如果是这样的话,必须对员工赔偿,而且还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终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劳动者个人主动提出离职的话,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也是可以的。
  
  

·深圳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许多劳动者的工作都有一定的危险程度,因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某些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是被纳入工伤范围内,用人单位需要对该职工进行一定的补偿的,但是也不是随意的就能得到工伤补偿,它需......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

·工伤认定以后去哪里领取赔偿金?
      国家对于高危工作环境下的人们立法保护,规定工伤可以得到补偿,那么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伤认定的材料交上去后,认定流程走完之后,赔偿金可以拿到多少,去哪里才能拿到,以下就是关于工伤认......

·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下来结果
      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前期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就包括了解清楚具体申请认定的时间范围、需要提供的认定材料等等。而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自然能够做的就是等到结果的作出。那办理工伤......

·深圳2023年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是什么?
      发生了工伤,实属不幸,但是连工伤赔偿都因为没有主动申请而错过是更不幸的。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伤残级别和实际花费等因素决定的。赔偿项目有很多,包括医疗费和营养费。并且每年每个省份都会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送达员工才产生法律效力。但实践中,由于员工不认同用人单位的作法,往往对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行为产生抵触情形,包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