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
  
  一、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
  
  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婚内财产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没有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大多数的婚内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公证,需要夫妻两个人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而且婚内财产会因为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不断的增加,所以也没有必要专门办理公证。
  
  
  
  
  

·什么财产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从法律角度来看
      什么财产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
      一、拿着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可以吗?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援助可以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援助可以吗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婚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因为家暴、虐待等,申请的离婚。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下列事项:(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

·一、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财产分割么?
      一、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财产分割么?离婚协议书不一定要写财产分割,毕竟有一些人员他们根本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并不需要书写这方面的内容,还有一些人员他们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特别的......

·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
      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
      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一、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赔偿,不需要先确认违法,只需要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

·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一方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呢?现在,我......

·如果两个人离婚怎样分割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两个人离婚怎样分割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