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债权产生的时候,代位追偿权并不同时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所行使的权利,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法律赋予债权人直接追索次债务人的权利,这不仅具有程序意义,而且具有实体意义,即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创设了新的有直接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提起代位权诉讼,则可越过债务人而将次债务人视为债权人的债务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目的仅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而非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直接使债权得到满足为目的(如申请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因此,代位权是一项实体权利,而非诉讼上的权利。
  
  (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受权或者是在指定、法定的范围之内,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
  
  债务人拥有的代位权,是一种保全债的制度。任何将自己的钱借出去,对方却不还钱的情形,债权人在了解到债务人是他人的的债权人,且债务已经到期了之后,是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将钱还给自己的。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1)借条的诉......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

·合同未生效款额退还纠纷怎么起诉
      合同未生效款额退还纠纷怎么起诉一、合同未生效款额退还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

·一、夫妻共同债务人离婚有没有区别?
      一、夫妻共同债务人离婚有没有区别?没有区别;(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在婚姻纠纷诉讼中,人民法院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的同时,仅就原告与被告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处理......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算双方债务吗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算双方债务吗?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不算双方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包括......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的测算,并且要考虑企业产品成本、价格......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承包前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