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融资贷款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

融资贷款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
  
  融资贷款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 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 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 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
  
  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 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介绍的融资贷款居间合同范本的有关内容,其实居间合同的大致内容都是一样的,只是根据委托的事项不同,而在合同内容上有所变化。具体的合同条款都在文中介绍了,如果还有其他关于融资居间合同的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
      继承人除了继承被继承人的积极财产,还要继承被继承人的消极财产。遗产债务就是遗产中的消极财产。那么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就要偿还遗产债务,那遗产债务应该......

·借款打借条的时候应该写清楚哪些内容
      借款打借条的时候应该写清楚哪些内容一、借款打借条的时候应该写清楚哪些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

·欠钱不还怎么办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欠钱不还怎么办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欠钱不还怎么办诉讼时效规定是可以协商解决诉讼解决,或者是仲裁和起诉,解决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我们国家是三年时间。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还要看是不......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在法院所受理的撤销权案件中,实际上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欠款的判决生效后,案件执行期间,债务人无力......

·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
      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在生活中,签订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在合同里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可以说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行动的指南,因此,合同对当事......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有可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有涂改的,能够确定原借条内容的,按原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确定借条内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