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二、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集体土地或国有城镇土地允许依法转让,但在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比如把集体土地卖给城镇居民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若构成了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会被判处3~7年左右有期徒刑。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耕地“......

·关于土地确权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关于土地确权的最新政策是什么?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很多农村的耕地存在使用权方面的争议,宅基地方面也不例外,因此,对土地进行确权显得十分重要,通过确权,可以明确土地的归属,解决土地纠......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环东路东侧,西侧,金龙居委会。区片补偿标准:11043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环东路......

·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然后是怎么规定的?
      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然后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建设各类公用设施,会需要征用土地,而对于土地被征用的老百姓来说,他们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征地补偿的问题了。我国各省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有所不......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
      我国的土地资产属于国有性质,农村的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也就是说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一切使用权利,来源于承租关系。土地流转可以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带来更多的收益,由此引申的集体土地使......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农村地区的土地分配大多都是采用集体土地向下分配的形式,不过当前大多数人对于集体土地的内容并不了解,也有许多人想要购买集体土地房屋,但国家对于集......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海南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中说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在我国关于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人们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并且土地资源已经随着社会文明化的进程变得越来越少,可是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如果不通过政府合理的进行管理的话,那现有土地资源将会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