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离婚的条件的,但是如果一方是军人,那么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此除非军人自身同意离婚,否则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离婚的,必须要军人有赌博、重婚等重大过错,分居两年是不适用军人离婚的规定的。
   二、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3、军人的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由上可知,分居两年是不可以作为军人离婚的条件的,如果要想和军人离婚,还是要征得军人的同意才行,不过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其配偶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起诉离婚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这么重要,是因为既然当事人选择了起诉离婚,肯定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财产分割没有协商成功,也就是双方之间存在着争议。但是在实际......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有效期多久
      协议离婚的夫妻是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的,否则的话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自然也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而离婚协议也是有生效时间和具体的有效期,那到底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什么时候生效,而......

·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
      我国的婚姻演变,从父母包办婚姻到自由恋爱。然而,在父母包办婚姻阶段,离婚的几乎没有,到了自由恋爱结婚,离婚率却越来越高。究其原因,可能是人们的意识发生了变化。在现今社会,男女一样都......

·家庭暴力该如何认定
      如果从一般的现在的国际社会学界来对家庭暴力进行定义的话,那么这个概念其实是比较的广泛的:第一个是指身体虐待,在这里所说的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用自己的肢体对于另外一方的肢体造成伤害......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自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民法典》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以前,在农村地区往往办了喜酒就算结婚,不考虑领不领证。而现在,一定要领证才算夫妻。现在的婚姻观念更为......

·女方出轨的怎么办
      女方出轨的怎么办如果发现女方出轨的情况,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么?
      我国对刑事案件是作出了严格区分的,其中一种分类就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分。就重婚犯罪来看,究竟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么?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